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一)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见附件1)于2014年1月27日16:00前将《面试确认函》(样本见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我局,并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电子邮箱:xmciq_rsc@xmciq.gov.cn(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面试确认书”),传真号码:0592-5675739,确认电话:0592-5675973。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函》或未电话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
如考生自愿放弃参加面试,应于1月27日16:00前将签署的《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3)传真至我局,并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传真号码:0592-5675739,确认电话:0592-5675973。
如考生放弃面试且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我局将按规定将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该考生诚信档案。
(二)递补
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将按规定进行递补,并对外发布递补公告。
二、资格复审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检大厦2楼大厅(地址:厦门市东渡路118号)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我局将按规定取消考生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明细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5张(背景底色系浅色,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
面试地点:厦门市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
(三)面试要求
1.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国检大厦23楼)。上午8:5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在面试区域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不得带走或销毁考试材料。
2.参加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备复查。
3.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的,需按照要求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
2.当天全部面试结束后,我局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请考生时刻保持关注,并保证手机畅通。同时,我局将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和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3.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要求
1.体检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1:00后禁食、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2.体检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如女生生理期的),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
3.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以便核对身份,请自备体检费。
4.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1.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方式:
电话:0592-5675973、5675531 传真:0592-5675739
电子邮箱:xmciq_rsc@xmciq.gov.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1906室
邮政编码:361012
2.附近公交站点:商检站。厦门火车站乘公交车:43、842、858路等;厦门北站乘公交车:957路;厦门机场候机楼乘公交车:84路。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函
3.放弃面试声明书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4年1月26日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各职位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备注 | |
口岸卫生检疫主任科员及以下 |
0701685001 |
685231150530 |
樊振华 |
113.9 |
|
685233381604 |
陈叶圣 |
| |||
685235082110 |
吴炀 |
| |||
685235100125 |
王清清 |
| |||
685235165507 |
李志彬 |
| |||
685235170325 |
吴亚明 |
| |||
化工产品检验监管主任科员及以下 |
0701685002 |
685236152428 |
王菁菁 |
121.3 |
|
685237113510 |
王晓坤 |
| |||
685243052923 |
宋彦立 |
| |||
植物检疫主任科员及以下 |
0701685003 |
685235142519 |
杨意伯 |
108.3 |
|
685235641930 |
王美玲 |
| |||
685236271418 |
喻敏 |
| |||
口岸卫生检疫主任科员及以下 |
0701685004 |
685231131019 |
黄鹭 |
115 |
|
685231240401 |
潘晨建 |
| |||
685235693025 |
杜鹃 |
| |||
685237160115 |
朱学岩 |
| |||
685243062819 |
谢赐福 |
| |||
685270121928 |
刘洋 |
| |||
植物检疫主任科员及以下 |
0701685005 |
685232191205 |
刘界文 |
112.3 |
递补人员 |
685233054114 |
杨亚军 |
| |||
685235071821 |
林莉 |
| |||
685235073710 |
李昊钦 |
| |||
685235600303 |
吴志平 |
| |||
685241380425 |
王栋 |
| |||
口岸现场旅客检查主任科员及以下 |
0701685006 |
652232128016 |
姚海飞 |
101.3 |
调剂人员 |
685214171822 |
逯晓敏 |
| |||
685235612523 |
江慧雯 |
| |||
口岸现场旅客检查主任科员及以下 |
0701685007 |
685235671917 |
洪青青 |
119.3 |
|
685239061822 |
陈飞 |
| |||
685244350616 |
徐政 |
| |||
食品检验监管主任科员及以下 |
0701685008 |
685232140114 |
孔令如 |
121.7 |
|
685235082711 |
黄尚荣 |
| |||
685237611421 |
唐磊 |
| |||
登轮检疫鉴定主任科员及以下 |
0701685009 |
685212250201 |
林建伟 |
119.4 |
|
685221051722 |
丁大星 |
| |||
685235641702 |
杨里正 |
|
附件2:
面试确认函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本人×××,(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最新联系方式: )已取得贵局201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资格,保证将按时参加面试。
姓名:
年 月 日
注: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4年1月27日前将《面试确认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我局,并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电子邮箱:xmciq_rsc@xmciq.gov.cn(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面试确认书”);
传真号码:0592-5675739;
确认电话:0592-5675973。
附件3:
放弃面试声明书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你局×××(填写职位代码)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现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
特此声明。
签名 (考生本人手写)
年 月 日
注:1、附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2、该声明于2014年1月27日前传真到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传真号码:0592-5675739);
3、传真后请电话确认(0592-5675973)是否发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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