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这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报考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机关、司法警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同时参加公安专业笔试。公安专业笔试试卷为汉语试卷。
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公共科目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语)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
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13日。具体安排为:
4月1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12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公安专业笔试时间为:
4月13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知识
笔试考点设在12个盟市政府和行署所在地,具体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三)笔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综合成绩。
考生笔试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综合成绩。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专业成绩×20%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合成笔试综合成绩前在每科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详情请查看《2014内蒙古党政群和参公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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