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下半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已于5月8日面向社会公布。为确保报考延庆县2014年下半年补充录用公务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延庆县招考职位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55分,且总分满100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规定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将电话通知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将不再对其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资格审查地点:延庆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216室(延庆县高塔街53号恒生市场对面)
四、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其中,招录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名考生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4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报考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另需复印件一套。
五、进入面试考试人选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联系电话:69103596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