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桂林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秦聪等2786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本市考生在2014年6月28日至7月1日进行,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桂林市人才市场(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可乘坐22路、23路公交车到西门桥站下车。
外省外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可在面试前3天(7月2日至4日)进行(地点:桂林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科,桂林市环城西二路71号西楼四楼)。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 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7月5日、6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0号,市体育中心北侧),可乘坐23、100路公交车到毅峰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招录计划、职位无人报考,决定取消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职位编码为:03006007001)等58个职位的70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集中时间、集中地点以桂林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政治部电话通知为准。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面试结束7日后在桂林党建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体检的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及安排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5日或7月6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五、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桂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联系电话:
0773-2825516(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73-2825843、2812551(桂林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科)
附件:1.桂林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桂林市 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阶段取消或减少招录计划汇总表
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