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同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4年7月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本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共计87人,其中男67人,女20人(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2日上午
地点:大同市工人体育场(从魏都大道儿童公园东门旁长途汽车站入口进入,沿体育场外绕到主席台下西门口)。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其实施规则等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请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务于2014年7月12日早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者视为放弃。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编号管理。请考生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透漏个人姓名及其他身份信息,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严禁替考。体能测评时,将录取考生指纹,作为体能测评及随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入职等各环节确认考生身份的依据。
(四)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测评项目和规则,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请自备运动衣、运动鞋和饮水,禁止穿跑鞋。
(五)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六)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体能测评前提出;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本人感觉身体不适的,可随时退出测评。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在测评中犯规成绩无效。
(八)体能测评成绩当日公布。
(九)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体能测评工作不能如期进行,以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351-5189161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