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网上报名确认须知
欢迎您使用天津市网上报名确认系统。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您目前进入的是天津市考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网上报名确认系统。
二、使用网上报名确认系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了网上报名,并通过了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考试地点为天津市;
(3)将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蓝底证件照),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K以内);
(4)开通报名缴费系统支持的银行卡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在银行卡内存入足够金额(考务费每科45元);
注: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请于11月2日至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证、他人照片进行确认,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在报名确认时不能再以任何方式修改报名信息。
五、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日9:00—7日16:00,考生请在网上报名确认结束前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人员请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报名序号,否则他人误用造成的后果,本网站及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网上报名确认的基本操作程序:
第一步,考生仔细阅读本须知后,点击"已完全了解",后填写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
第二步,考生承诺:本人已经周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第三步,确认本人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
第四步,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确认支付成功,网上确认结束。
八、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11月24日 10:00—29日12:00期间登录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需报销的考生请于 11月24日 —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凭打印出的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大厅领取发票。
九、如果您在网上报名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打咨询电话:02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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