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公告汇总 | 调剂面试名单 | 面试名单 | 面试指导 |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中国浦东干部学院2015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
1、面试确认: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1月28日(周三)前将是否参加面试的意见通过邮件发至hr@celap.org.cn进行确认。标题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不参加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职位代码后5位)职位面试”; 并同时发送有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照片均可,材料清单见附件2)。
如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确认并提供有关材料,将按照规定取消有关人员的面试资格。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供由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书》,该职位面试人选可由其他笔试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2、资格复审: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3月8日(周日)下午14:00--16:00在学院教学中心210进行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见附件2。有关证书的原件请考生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工作人员查验。
二、面试安排
1、时间:2015年3月9日(周一)
考生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到候考室备考。参加上、下午面试的考生须分别于面试当日8:30、13:00之前到达候考室,截至8:50、13:20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2、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中心(届时请留意现场指示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对外交流与培训开发部国际合作职位(职位代码:0201002001)面试时还将根据职位要求,加试英语的口笔译项目,语言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作参考。
三、面试、体检、考察有关事项说明
1、面试前,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递补;递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仍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的,则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2、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3、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体检统一安排于3月10日(周二)进行。
4、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或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5、为切实减轻考生负担,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我院将承担考生体检费用和外地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8288023 联系人:刘老师
传 真:021-50595917 E-mail:hr@celap.org.cn
特此公告
附件一: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二: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附件三: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附件四:参考路线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5年1月19日
附件一:
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面试最低 分数 |
备注 |
3 月 9 日 上 午 |
潘 亮 |
977131114608 |
0201002001 |
121.000 |
|
黎晓寅 |
977131114803 |
0201002001 |
121.000 |
||
韩 允 |
977131114812 |
0201002001 |
121.000 |
||
张 桢 |
977132196007 |
0201002001 |
121.000 |
||
夏明国 |
977142070717 |
0201002001 |
121.000 |
||
3 月 9 日 下 午 |
王宏奕 |
977114020818 |
0201001001 |
136.500 |
|
周 宏 |
977123026720 |
0201001001 |
136.500 |
||
陈志兴 |
977131114726 |
0201001001 |
136.500 |
||
庄士兴 |
977131114917 |
0201001001 |
136.500 |
||
姚梦媛 |
977133213126 |
0201001001 |
136.500 |
||
宋 超 |
977111550930 |
0201003001 |
128.100 |
||
张 静 |
977131114707 |
0201003001 |
128.100 |
||
庄倩如 |
977132022721 |
0201003001 |
128.100 |
||
郭 品 |
977133065124 |
0201003001 |
128.100 |
||
尚 伟 |
977137080621 |
0201003001 |
128.100 |
附件二: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 |
1 |
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
2 |
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粘贴照片(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
3 |
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大专以上) |
4 |
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
5 |
本单位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证明 |
6 |
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及纸质版4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
下列材料按照考生身份提供: | |
7 |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政治面貌,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
8 |
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工作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须在报考证明中说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书面的情况说明,并承诺在政审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三)。 |
9 |
待业人员: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失(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10 |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
11 |
报考“大学生村官”专属职位的,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应包含报名时是否已满服务期及服务期考核情况。 |
12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附件三:
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专业考试和面试范围,现因本人原因,无法在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承诺:在政审考察前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提交可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及录用资格。
承诺人:
日 期:
附件四:
参考路线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办公地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考生可参考以下线路:
1、浦东机场、虹桥机场:机场大巴、磁悬浮或者地铁到龙阳路站。
2、 上海火车站:地铁一号线到常熟路站换地铁七号线锦绣路站或芳华路站。
3、上海南站:地铁一号线到宜山路站换地铁四号线蓝村路站。
4、市内公交:公交639、792、花木一路等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站下;公交184到前程路(浦东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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