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2015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5-2-4 14:31:57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26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发送邮件至cbjlrc@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按“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职位面试”。邮件内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电话和确认参加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面试等信息。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5年2月26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邮寄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5年2月2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预审(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对于在职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6、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提供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详细注明项目时间、地点等。
7、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职位有要求的提供)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568号摩根中心七楼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邮编:610065。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于2015年3月6日下午16:00时以前在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568号摩根中心七楼)进行。考生请携带上述邮寄材料审查时邮寄的相关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5年3月7日上午9时进行。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568号摩根中心七楼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物资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485251071609 |
郑金富 |
109.700 |
485251076321 |
谢欢 |
109.700 | |
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485251154529 |
郑剑韬 |
115.100 |
485251154703 |
骆旭 |
115.100 | |
485251160720 |
王晓珊 |
115.100 |
五、体检和考察
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进行发布。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体检人数和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为1:1,体检和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所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指定专人统一保管。
2、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请至少在面试前5天通知我局。凡是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把考生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3、考生面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单位联系人:李铂电话:028-86673592
四川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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