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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太原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体检名单附后)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7年8月4日6:2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及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到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桃园三巷11号)集中。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考生收取。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太原市公安局职位执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 其中科员1、科员4、科员5、科员6、科员7 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科员2、科员3、科员8、科员9 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未作规定的,仍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其余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应保持平和心态,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2.应注意饮食,勿饮酒,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4.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三、考察
(一)考察时间
2017年8月5日-8月15日
(二)有关要求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所报考的单位或县(市、区)联系。
咨询电话:0351-2020088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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