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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山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法医职位选择工作定于2017年8月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选择人员范围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4日(星期五)上午8∶30
地点:山西警察学院晋祠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二段27号,原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培训楼
三、职位选择
职位选择按照《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进行。
职位选择具体原则和方法:
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根据报考职位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择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考生放弃职位选择的,不得再选择其他职位。按以上原则进行职位选择后出现空缺的,从尚未选择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职位要求和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2.考生选择职位经本人签字确认后自行离场。
3.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选择职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4. 职位选择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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