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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及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朔州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体检考生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8月8日
集中地点: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朔州市开发北延长路市人才大楼)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如需进一步检查、复查的,费用另行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朔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同时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两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1张,于8月8日早7:30前在集中地点报到集合,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不得迟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勿熬夜。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考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5.考生一律佩戴抽签序号牌参加体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7.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考察时间和有关要求
1.考察时间
2017年8月7日—8月15日
2.有关要求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349-2288388
2017年朔州市招考公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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