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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吕梁市行政机关(含参照管理)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录用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8月13日
集中地点:汾阳市胜利东街利前宾馆院内
考生请于体检当天上午6:00时前到集中地点报到。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同时要符合考生同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标准。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五)注意事项
1.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盖章的《笔试准考证》、《面试入场证》按指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饮酒,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一律佩戴分组抽签序号牌参加体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其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察安排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
2017年8月14日至20日
(三)注意事项
考察期间,考察组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8-8224957 8225448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
附件:《2017年吕梁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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