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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2017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考察公告(第二批)
黔西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工作已经结束,进入考察环节。根据《贵州省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7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考察有关事宜公告(第二批)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由招录单位党委(组)或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党委(组)严格按照《招录简章》及《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520号)的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经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如下)。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因无故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将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三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并记入诚信档案”的处理。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备 注 |
1 |
20223171915 |
邓富 |
90002普安县公安局 |
01三板桥派出所民警 |
|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招录简章》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录单位须在2017年9月13日前完成考察工作,2017年9月15日下午16:00前将考察结果及录用建议按管理权限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3、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招录单位搞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与招录单位保持联系。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我州有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招录各环节工作信息均在“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xnzzb.gov.cn/)、“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认真查阅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
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59-3228766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59-3223231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859-3229852
州公安局政治部: 0859-3292019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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