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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2018年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18年1月30日-3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点及时间安排
2018年1月30日下午1:30-5:00;1月31日上午9:30-11:30,在北京市统计局108会议室(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36号天缘公寓A座)。
二、所需材料
1.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原件、考试成绩单原件;
2.身份证和户口本(卡)的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的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说明;对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对于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非应届生,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相应工作年限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6.报考面向2018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交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到村任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件;
7.《北京市统计局公务员招录职位申请表》(附件2),填好打印并粘贴一寸免冠近照。
三、注意事项
1.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者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又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请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联系电话:83547061 83547096
原标题:北京市统计局2018年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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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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