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扬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29日前全部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考单位电话通知入围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二、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扬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名单》。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应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在征得报考单位同意后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1.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与用人单位已签约的考生,应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联,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生、定向生应当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印有家庭户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其他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报考人员现为待业或失业状态,还须携带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待业证明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办理的失业登记证;报考人员现已辞职或离职的,还须携带辞职证明、离职证明或解聘合同。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 “苏北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还须出具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7.省聘大学生村官须出具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及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证明。
8.报考残疾人定向职位的还应出具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由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资格与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套),同时还需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14—87810966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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