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全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体能测评前,已确认放弃面试资格及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
(二)地点:南宁市二中凤岭校区400米跑道田径场。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法医、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理化检验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只有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孕妇不可以参加体能测评。
(二)考生务必从南宁市第二中学凤岭校区的体育馆门(百花岭路)进入(位于南门右侧50米处),考生应提前到现场了解考场位置。体能测评当天现场封闭,并有工作人员值勤,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区,不允许考生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区(非机动车除外)。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提前将本人近期蓝底免冠彩照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南宁市公安局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当日(6月10日)须于上午7:5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二中凤岭校区的体育馆前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五)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六)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可以参加面试,不再递补人员。
(七)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八)因下雨等天气原因,当场无法正常开展体能测评的,也请考生务必按时到场,先行开展室内项目(纵跳摸高)测评,室外项目的测评由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另行安排。
联系电话:0771-2891054,0771-2891052。
附件:南宁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南宁市公安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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