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19年度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体检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宜昌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入围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在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入围考察、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8年度暂缓参加体检人员一并参加)
二、考察
县市区职位的考察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宜昌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职位由宜昌市公安局负责实施。考察、体检相关要求请认真查看《宜昌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考察、体检公告》(http://hu.offcn.com/html/2019/06/122412.html)。
三、体检
考察、体检同步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昌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集中进行。
(一)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体检报到时间:2019年7月7日(周日)上午7:10前。
体检报到地点: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办公大楼十二楼报告厅(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3号)。
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体检费500元左右(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备现金,不含复检费),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
3.所有考生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详细填写在体检表相应栏目上。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勿漏检。经体检医生提醒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4.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保持平和心态。衣着要宽松,不宜穿着紧身、不方便脱换、带有金属饰品的衣裤。
5.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见附件2)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各职位视力检测标准。枝江市公安局专业技术岗1(14230202009017022)、枝江市公安局专业技术岗2(14230202009017023)、秭归县公安局警务技术岗(14230202009017025)、秭归县公安局综合管理岗(14230202009017028)职位,视力检测标准为: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其他职位的视力检测标准为: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体检后,招录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尽可能不要离开宜昌,一天后如未接到复查电话通知,方可离开。
附件:
1.宜昌市2019年度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咨询电话:0717-6252003(宜昌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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