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2019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一)
黄石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工作现已结束,部分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也已完成。现将部分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请相关考生做好准备工作。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审核核分,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规定的比例,并结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9年7月5日上午7:10到黄石市人民广场(杭州路主入口)集合。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考生自理(每人400元,不包括复检费用)。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当日必须空腹(自头天晚20:00后禁食禁水),在未做完血检,尿检和B超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前,考生应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5.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三条解释为准。
6.体检结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取,体检不合格者,由各招录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联系电话: 0714-6368903
附件:黄石市2019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名单(第一批)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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