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报名入口(8月6日9:00 至8月7日17:00)
河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调剂补录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决定,对河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空缺的招录职位进行公开调剂补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参加河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95分)的考生可以参加调剂。调剂时,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报一个调剂职位;
(二)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即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只能申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调剂职位(体能测评结果全省通用)、原报考乡镇职位的考生只能申报乡镇调剂职位、原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只能申报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乡镇职位以外的调剂职位;
(三)申报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调剂:
1.已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考生;
2.已进入体检环节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
3.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被认定雷同试卷的考生。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rst.hebei.gov.cn/hebpta/)。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6日9:00 至8月7日17:00。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报考职位条件。
2.网上报名登录时,用户名为首次报名使用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进行职位选择并提交报名。
3.考生报名资料采用初次报名信息,不能修改,考生重新选择报考职位即可。请考生务必注意,“提交报名”成功后信息将被锁定,将不能再修改报考职位,查询显示为“待审核”状态。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须承诺履行初次报名提交的《诚信承诺书》,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名资格审核
(一)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核。8月11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地点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核。8月13日-14日,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是: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书、证明等;申请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调剂职位的,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8月24、25日。8月21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调剂补录)参加面试。其他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注意事项。
五、公布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一)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 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补录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
(三)公布考试综合成绩、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第3天,考生分别在报考的省司法厅、各市(含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面试及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有关安排。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当日早7点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考生需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
七、其他事项
体检、考察、审批录用、服务年限等事项按照《河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执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调剂补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均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如发现考生和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依规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