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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0年6月25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发布《湖北省201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6月26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考职位公告。
(二)报名方式
考试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的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报考所需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6月28日8:00至2010年7月2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根据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职位,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审查报考资格。各定向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报考条件组织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截止7月3日12:00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审核通过。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29日8:00至7月2日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7月2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18: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 。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笔试当天考试科目结束时现场退费。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和最近两年的低保领取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0年7月26日9:00至7月30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教育考试大纲可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zf.chsi.com.cn)查询。
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
7月31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 论
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时间:
8月1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 (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I(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II(法律硕士)
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与查询: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笔试的成绩可于2010年8月25日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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