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资格类考试 > 公务员考试 > 政法干警 > 湖北 > 正文

湖北201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

湖北201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

  (二)面试

  各招录机关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应进行职位核减或组织调剂。

  调剂在面试前组织,调剂信息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调剂的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9月上旬。面试前,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资格复审。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需进行身高、视力初检,初检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退役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已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报考定向招录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招录机关要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应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应进行职位调剂或核减该职位计划。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三项达标者为合格。

  五、体检、考察、面试复试和公示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定向招录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除公安特警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的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名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推荐给招录院校。由招录院校根据拟录取人选名单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院校和省级教育招生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院校和省级教育招生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拟录取人员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审批后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优惠政策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七、关于学生培养、管理与毕业录用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区、市)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本公告由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监督电话:027-87232109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27-87231389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27-87235179。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纪检监察电话:027-87897426。

  湖北省教育厅教育入学考试咨询电话:027-87328161。

  特别提醒: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人事考试院和省公务员考试命题专家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试点工作公务员考试方面的信息发布的唯一官方网站为湖北人事考试网。

  4、请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