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资格类考试 > 公务员考试 > 政法干警 > 海南 > 正文

2010海南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试点招录公告

2010海南政法干警招录名额105名,其中法院系统38名、公安系统50名、司法系统9名,省森林公安系统8名。

  四、面试

  (一)面试对象。根据招考职位数和笔试综合成绩确定面试入围对象,招考职位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位数在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二)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由招录单位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通过由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的体能测评和体检。

  六、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推荐给录取院校,由招录院校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报考其他职位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院校和省级教育招生部门,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院校所在省级招生办备案。

  七、注意事项

  (一)有关本次招录试点班的政策问题可咨询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招考专业条件原则上统一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本次招录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的退役士兵,由民政部门统一明确相关优抚政策。被录取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应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服务满7年,专科层次的服务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四)试点班的培养经费。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试点班学生所需的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由中央和地方省级财政分别保障。

  (五)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培养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的,严禁报考低于自身学历的职位。

  (六)本次公务员招考、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等有关情况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0898-65228256)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

  海南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

  海南省教育厅(0898-65854725、65851886)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898-66962068)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0898-65312634)

  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0898-65919022、65919019)

  海南省森林公安局(0898-65316289)

  附件:1、海南省法院系统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职位表

  2、海南省公安机关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

  3、海南省司法机关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

  4、海南省森林公安机关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相关推荐:考试吧策划:2010年政法干警考试报考专题
       2010政法干警考试《法律》复习方法及整体备考建议
       201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解读
       2010年政法干警考试大纲(各科目)发布(更新完毕)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