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资格类考试 > 公务员考试 > 政法干警 > 国家 > 正文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试大纲

考试吧提供了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试大纲,供考生参考。
第 1 页:I.考 查 目 标
第 2 页: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第 3 页:III.考查内容
第 16 页:IV.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

  四、夫妻关系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制度

  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

  2.夫妻间的扶养

  3.夫妻间的继承

  五、离婚

  (一)离婚的概念与特征

  (二)登记离婚

  1.登记离婚的概念

  2.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三)诉讼离婚

  1.诉讼离婚的概念及适用情形

  2.诉讼离婚的程序

  3.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4.诉讼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5.离婚的法律后果

  离婚在当事人身份上的后果;离婚在当事人财产上的后果;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

  六、父母子女

  (一)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与分类

  (二)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七、收养

  (一)收养的概念与特征

  (二)收养法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被收养人抚养、成长原则

  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不违背社会公德原则

  5.不违背计划生育原则

  (三)收养关系的成立

  1.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条件

  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2.收养关系成立的形式条件

  (四)收养的效力

  1.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

  收养的拟制效力;收养的解消效力。

  2.收养行为的无效

  收养无效的原因;确认收养无效的程序及收养无效的法律后果。

  (五)收养关系的解除

  1.收养关系解除的方式

  协议解除;诉讼解除。

  2.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

  人身关系上的效力;财产关系上的效力

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