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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报考指南

2011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报考指南如下。
  七、培养期间的管理和待遇

  25.问:录取人员是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答: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应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的市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

  26.问: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如何管理?

  答: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27.问: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和毕业后享受的待遇,约束性的规定是什么?

  答: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

  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八、关于招考工作纪律

  28.问:报考人员违纪违规的,怎么处理?

  答: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工作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

  对违反规定的,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

  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报考的次年起计算)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9.问:这次招考对违纪违规的招录机关和工作人员如何处理?

  答:这次招考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录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考1年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

  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违法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0.问:这次招考在加强监督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为了充分体现“阳光招考”的要求,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招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除确需严格保密的事项外,凡是能够公开应该公开的政策规定、具体要求、工作流程、相关数据

  等情况,都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或相关媒体公之于众。同时,还将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工作监督小组直接监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新闻媒体主动监督,报考人员代表和家长代表重点监督等形式,构建起全方

  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全面落实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报考人员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1.问:与招考职位有关的问题,找谁咨询?

  答: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与招考职位有关的问题,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相关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612、023-86868663

  咨询时间:2011年8月19日至8月24日(8:30-12:00,14:00-17:3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32.问: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33.问: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答: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步骤是: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和理解《招考公告》和《职位表》,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职位。

  (2)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1年8月19日8:30至8月24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者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

  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

  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初审报考资格

  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分别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向报考

  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机关(单位)应下载并打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4)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11年8月26日24:00前,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5)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1年8月28日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6)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者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选择“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须在2011年9月12日9:00-9月16日24:00期间方可使用。

  (7)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或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点击“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笔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2011年10月31日成绩公布后方可使用。

  34.问:上传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一)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否则不予审核通过。(二)报考人员上传照片不得大于20K,格式为JPG格式,宽高比例为1比1.3左右;可用ACDSEE软件(可在网上下载)调整照片大小,建议宽度为140-280像素,高度为180-373像素。(三)报考人员保证上传的照片,必须是符合系统规定的清晰照片,以便考试、体检、考察时核对身份使用。

  照片上传小知识:

  一般的照相馆现在都提供电子数码照相,可以用自己携带的移动磁盘将电子照片拷贝后存入自己的电脑,也可以用一般的照片进行电子扫描后存入电脑。修改电子照片的工具较多,经过比较,建议使用ACDSee5.0版以上(下面简称ACD),可以

  对数码照相的照片能够进行非常轻松的修改,各大软件网站均可下载。首先请保证你已在电脑中储存1张未调整过大小的电子登记照片(没有改小的),使用ACD打开照片,点击“工具”里的“用编辑器打开”,单击“裁剪”,在照片中选取要裁剪的

  范围后,在范围内双击后,可以将其另存。用ACD重新打开另存的文件,点击“工具”里的“调整大小”,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将“大小(P)像素:”一栏将宽度设为145,高度设为185,调整大小设为缩小或扩大,点击确定后就可以得到1张命名为“调

  整大小XXX”的电子照片。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得到的照片仍然大于20KB或上传后审查单位反馈不能查看到照片,说明照片中有非法数据,可以重新用ACD打开后,点击“工具”里的“格式转换”先将其转换为BMP格式,一般会提示“某些数据无法保

  留,是否继续”,点击“全部都是”即可。然后的删除先前生成的JPG照片,把BMP照片重新转换为JPG格式即可上传了。

  35.问: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答: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初审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初审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初审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6.问:是不是资格初审通过就算报名结束?

  答:不是,要缴了费才算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进行确认付费,确认的具体程序请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8月28日前(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报考人员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

  功能的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7.问:为什么头一天已缴费成功,第二天仍显示尚未缴费?

  答: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银行对账单未能及时显示到报名系统,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报考人员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可致电市人事考试中心(023-86868838,023-86868837)查询。如确认

  银行卡扣款成功,请勿重复交费。另外,建议报考人员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报名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38.问: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答: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GB11643-1999、GB11643-89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身份证尾数为X的,请使用大写半角输入。

  39.问: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答:(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②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③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④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

  咨询时间:2011年8月19日至8月28日8:30-12:00,14:00-17:30

  第三章 考务安排

  40.问: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知道报名序号?

  答: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码,务必牢记。报考人员报名填表后,点击保存即可生成自己的报名序号。

  41.问:报名序号忘了怎么办?

  答:请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服务器,选择“查询修改”,点击登录框最下方的红字“找回报名序号”,接着输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找回报名序号。

  42.问:报名信息是否可以更改?

  答: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即不得更改。

  43.问: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手续?

  答: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上述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

  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8月28日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下同)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免

  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减免考务费手续请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

  44.问:何时打印准考证?

  答: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1年9月12日9:00-9月16日24: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者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

  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各一份,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相应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5.问: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正式身份证原件吗?

  答: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如果身份证丢失来不及补办的,可以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或派出所出具的带有照片并加盖鲜章的身份(户籍)证明代替,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时所填一

  致,驾驶证、学历证书及任何复印件等不能作为参考身份凭证。

  46.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开始前均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或者到考务办公室寻求帮助。

  47.问: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四)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五)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另外,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48.问: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经监考人员核对报考人员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二)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答题卡(纸)上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由客观题组成,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由主观题组成,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纸)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并在交卷确认表上签名后方可离开。

  49.问: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答:2011年10月31日,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自己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考务咨询时间:

  2011年8月19日至8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00-22:30);

  2011年8月29日至9月16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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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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