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yj_2323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其中,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的,需缴报名考试费96元/人(报名费10元/人.次,考试费43元/科.次);参加本专科试点班教育入学考试的,需缴报名考试费50元/人;参加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班教育入学考试的,需缴缴报名考试费120元/人。为方便考生缴费,教育入学考试报名、考试费由广西人事考试院收取,具体缴费方式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缴费时间:2012年8月8日8︰00-8月18日18︰00。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应先在网上进行缴费,再于2012年9月14日携带个人减免费用申请、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以及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到广西人事考试院(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学活动中心3楼308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广西人事考试院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更多详情,请查看《2012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