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笔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十七、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有关规定,按基层政法培养层次确定。教育入学考试科目对应的各培养层次报考人员为: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报考面向退役士兵招考的专科培养层次职位,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力)或中专学历,以及具有非公安类、司法类、法律类专业大专学历的退役士兵。
民法学:报考司法系统专科培养层次职位的非公安类、司法类、法律类专业大专学历人员(含退役士兵),以及所有报考专升本、本科二学位培养层次职位的人员。
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的人员。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十八、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安排为2012年9月15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2.教育考试科目时间安排为2012年9月16日
上午9:00-12:00文化综合、民法学、专业综合Ⅰ
下午14:00-17:00专业综合Ⅱ
十九、笔试地点在哪里?
按照中央有关通知精神,我省本次笔试考点集中在西安,统一设置考场。
报考人员宜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二十、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十一、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身份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申请打印。
二十二、何时可以查询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预计于2012年10月上旬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查询自己的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教育入学成绩需待教育部下发后再予公布。
第四部分 后续工作时间安排
二十三、笔试之后各主要环节工作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2012年11月底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2012年12月底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3年2月底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