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4: 1,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 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将相应减少录取人数或取消开考。
(二)笔试内容
1.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其中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教育入学考试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
2.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参加。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内容为:报考专科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报考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
3.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
教育入学考试为汉文卷,考生可自愿选择用汉文或蒙文作答,但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
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16日,具体安排为:
9月1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
9:00—11:30 文化综合、民法学
9:00—12:00 专业综合Ⅰ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
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和乌海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在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上加10分。
(五)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对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4:1(考生人数与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其他职位按照以上原则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4: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或3:1(其他职位)比例的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后将相应减少录取人数或予以取消。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2.考生须持《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退役士兵报考者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报考定向招录“六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考生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两年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明显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服务证明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或体能测评资格。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对报考公安机关和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
对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组织及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凡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录用人数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取资格。
(四)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