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承担上级和各级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的物证鉴定及其现场勘查工作;制定与物证鉴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物证鉴定人员的培训工作。涉及专业包括法医病理损伤、法医物证、DNA、毒物、毒品、理化、痕迹、指纹、枪弹、爆炸、文检、电子物证、视听技术等多个专业领域。是我国刑事技术领域规模最大、实力最强、专业最全的综合性物证检验鉴定机构。2006年10月,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成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领域第一个整体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的物证鉴定机构。2010年,中心被授予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
中心成立以来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累计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53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58项,部级科研项目295项。获得各类科学技术奖励223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励29项,公安部科学技术奖174项,学术团体科学技术奖20项。
中心拥有一批优秀的人才队伍,其中博士37人,硕士83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77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国劳模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6人,享受公安部部级津贴1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7人,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37人。
中心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计划与清华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招收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学术规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有医学、生物信息、法医学及相关研究背景者优先)。
二、招录人数和研究项目
(一)2012年度计划人数:1人。
(二)研究项目
生物物证遗传信息多元化检验技术研究。研究内容:现场化、集成化检验微装置和试剂研制;案件现场生物检材DNA来源人的特征刻画研究。
三、申请材料
(一)《博士后申请表》(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并用A4纸打印);
(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未取得证书者可提供学位授予部门出具的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交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和教育部的博士学位认定证明;
(三)本学科领域2名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表》(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并用A4纸打印),其中1名必须为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
(四)博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其他能代表科研能力的研究成果报告(2项)及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2篇)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如国外居留证、军官证等;
(六)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有子女者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以邮寄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申请材料发至我站;
(二)工作站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录用,并通知申请人在全国博士后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进站个人申报,报批获准后正式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
邮政编码:100038
联系部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联 系 人:汪平
联系电话:(010)66269541
传 真:(010)66269541
电子邮件: wzjdzx_gz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