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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2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定向招录考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2012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有关规定,现就对报考基层公安机关人员进行考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员(法硕职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待相关院校复检后确定),具体名单附后。
二、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将从2013年1月19日开始至1月25日结束。
三、考察内容
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具体为:
(一)在校期间、服役或工作期间的表现;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主要社会关系是否符合任职回避的条件和要求;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四、相关事项
考察事项及相关要求,请登录山西公安便民服务在线(www.sxgabmfw.gov.cn) 查询,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351-3659106
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