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8月19日,河南人事网公布的《2013河南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得知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时间为9月21日、22日。
具体时间安排为:
专科层次 |
本科层次 | |
考试时间 |
科目 |
科目 |
9月21日上午 |
行政职业 |
行政职业 |
9月21日下午 |
申 论 14:00-16:30 |
申 论 14:00-16:30 |
9月22日上午 |
文化综合 |
民法学 9:00-11:30 |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时间预计为9月14日、15日。
关于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及报名时间等更详细信息,考试吧政法干警考试栏目将在第一时间发布,敬请关注。
考生可参考2012年考试安排: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16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专科层次 |
本科层次 (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 和第二学士学位) |
法律硕士(法学) | |
9月15日上午 |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
9月15日下午 | 申 论 14:00-16:30 |
申 论 14:00-16:30 |
申 论 14:00-16:30 |
9月16日上午 | 文化综合 (历史、地理、政治) 9:00-11:30 |
民法学 9:00-11:30 |
专业综合Ⅰ (刑法学、民法学) 9:00-12:00 |
9月16日下午 | 专业综合Ⅱ (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14:00-17:00 |
注:以上考试科目与时间仅供参考,请考生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详见附件2)。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本次考试在试点省(区、市)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设置考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置考点。考务工作在招录培养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教育考试由相关部门商定并组织实施。
更多详情,请查看《2012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