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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报道)2013年,新疆计划招录培养272名基层政法干警,8月26日开始报名。
8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务员局了解到,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于2008年启动,主要是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为自治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一线干警,考生报考即定向、定单位。
2013年的招考,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仍然是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将于9月21日进行,教育入学考试于9月22日进行。
11月底前,完成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12月底前,完成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2014年2月底前入学。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
据了解,具体招录职位、条件,将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党建网(www.xjkunlun.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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