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9月22日。具体安排为:
9月21日,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上午9:00—11:00)和申论(下午14:00—16:30)考试。
9月22日,报考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
此次笔试考点设在拉萨。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退役证或户口簿)。携带证件须与报名注册时的证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5、笔试成绩计算办法及加分办法
(1)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2)加分办法: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1)由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考计划名数1∶1.5的比例,按职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详情请查看《2013年西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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