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由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组成。全部采用汉语答题。
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
①专科班: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②专升本、本科二学位班:民法学
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二)笔试范围
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详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网址:http://zf.chsi.com.cn或http://zf.chsi.cn。
(三)笔试时间
9月21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申论》
9月22日:专科班:《文化综合》
专升本、本科二学士学位班:《民法学》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专业综合Ⅰ》
《专业综合Ⅱ》
(四)笔试考点设置
笔试在乌鲁木齐市设立考点。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五)笔试相关政策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请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于9月23日-30日将相关证明材料传真至0991-2890477,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时提供材料的,不予加分。
(六)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考生可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七、资格审查和视力检查
笔试成绩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用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兵团检察院负责报考检察院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兵团公安局负责报考公安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兵团司法局负责报考司法行政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兵团监狱管理局负责报考监狱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打印的《报名表》等材料。退役士兵需持《军人退伍证》。参加“大学生村官(连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持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内容说明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及工作表现)和服务证。“在农牧团场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须持团场政工办出具的证明(说明具体工作单位和在团场是否满一年工作时间)。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进行视力检查,在体检环节不再检查视力,视力检查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视力检查结果有疑义的,当场进行复检,得出结论后不再进行复检。视力检查不合格人员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期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