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的,在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法律硕士220元,报考其他学历层次17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9月7日24: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成功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面试时使用。
2.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和享受低保的城市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这些报考者将家庭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以及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结束前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601704),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考者须先交费,然后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以及《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或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免费或减半交费资格。确认结束后10天内,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全部或一半)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将不再退费。
因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被取消的职位,将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报考者交纳报考费的银行卡里。
>>>详情请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2013年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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