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其中,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的,需缴考试费86元/人;参加本专科试点班教育入学考试的,需缴报名考试费50元/人;参加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班教育入学考试的,需缴报名考试费120元/人。为方便报考人员缴费,教育入学考试报名、考试费由广西人事考试院代收。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缴费时间:2015年8月25日8:30—8月29日18:00。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应先在网上进行缴费,再于2015年9月18日携带个人减免费用申请、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以及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到广西人事考试院(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5楼)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广西人事考试院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广西人事考试院联系。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公务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 2015年9月14日8:30至面试当天8:30前。
五、考试
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教育入学考试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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