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 》得知,2015年广西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确认、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的“2015年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按照《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报考指南》(见附件2)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报考。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点击报名确认以提交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红或蓝色背景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电子照片必须先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可从专题报考须知与下载栏目下载。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等相关要求,并填写诚信承诺书。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5日8:30— 8月27日18:00。
2.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录取人数与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职位,以及司法机关的心理矫正等紧缺职位(以下简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和紧缺职位”)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由自治区政法机关提出申请,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
对于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计划录取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取消招录培养计划,并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3.网上改报职位
2015年8月25日8:30—8月27日18:00,尚未点击“报名确认”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2015年8月28日为自治区政法机关资格审查时间,报考人员不得报名、改报职位;9月1日8:30—18:00,对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人员,可在接到自治区政法机关通知后,在网上改报职位。
4.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政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负责。资格审查机关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网上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不需寄送任何报考申请的纸质材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9月1日8:30—18:00改报职位的人员,应在当日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对报考者说明原因。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生(兵)源地、常住户口、语言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自治区政法机关解释。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也不能再进行网上资料的修改。
资格审查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5年8月25日8:30—8月28日18:00,9月1日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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