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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I考试大纲

来源:考试吧 2015-08-28 9:48:52 要考试,上考试吧! 公务员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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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立法概况

  “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吕刑》;九刑;周公制礼;礼与刑的关系;宗法制度。

  二、刑事立法

  主要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契约:质剂,傅别;婚姻: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七出(去),三不去;嫡长子继承。

  四、司法制度

  大司寇;狱,讼;五听。

  第三节 春秋法律制度

  一、成文法的公布

  郑国“铸刑书于鼎”;邓析“竹刑”;晋国铸刑鼎;成文法公布引起的论争。

  二、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

  第二章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战国法律制度

  一、立法指导思想

  “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

  二、《法经》

  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

  三、商鞅变法

  改法为律;连坐法;分户令;变法的历史意义。

  第二节 秦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主要刑名。

  三、经济立法

  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四、行政立法

  皇帝制度;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审判制度。

  第三节 汉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主要立法:“约法三章”、《九章律》、“汉律六十篇”。

  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二、刑事立法

  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刑罚适用原则:上请,“亲亲得相首匿”;主要罪名。

  三、经济立法

  盐铁酒专卖;抑商政策;对外贸易立法。

  四、行政立法

  皇帝制度;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诉讼与审判;春秋决狱;秋冬行刑。

  第四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曹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大统式。

  二、刑事立法

  “准五服以制罪”;“八议”、“官当”入律;“重罪十条”;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刑讯制度。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开皇律》;《大业律》。

  二、《开皇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体例:十二篇,五百条;内容:封建制五刑正式形成,改“重罪十条”为“十恶”,完善“八议”、“官当”制度。

  第二节 唐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立法宽简、稳定、划一。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及其相互关系。

  主要立法:《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唐六典》、《大中刑律统类》。

  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五刑制度;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民事行为能力;所有权;契约;婚姻家庭与继承。

  四、行政立法

  三省六部制:御史台;官吏管理:科举制度,考课,致仕。

  五、经济立法

  土地立法;赋役立法;禁榷制度;对外贸易制度。

  六、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推事”;告诉的限制;回避制度;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法官责任制度。

  第三节 宋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宋刑统》;编敕;编例;条法事类。

  二、刑事立法

  刑罚制度:折杖法、刺配、凌迟;重法地法。

  三、民事立法

  不动产买卖契约;典卖契约;财产继承。

  四、行政立法

  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官员选任与考课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鞫谳分司制;翻异别推制;务限法。

  《洗冤集录》;《名公书判清明集》。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元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大札撒》;《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

  二、刑事立法

  蒙汉异法;刑罚制度的变化。

  三、民事立法

  烧埋银;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四、行政立法

  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

  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

  《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

  《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

  《问刑条例》。

  《大明会典》。

  二、刑事立法

  奸党罪;充军;廷杖。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和特点。

  三、民事立法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

  四、行政立法

  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员选任制度;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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