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
(六)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上午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于中午张榜公布;下午面试的考生,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的当日张榜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地点在考生休息室。
二、体检
报考法学本科二学位的,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报考法律硕士职位的,按照1∶2的比例,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折算后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集中时间: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早上7:00;
集中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办公楼大门前。
(二)体检费用
考生体检费自理。体检费:男性约400元/人、女性约450元/人。
(三)其他
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当日早上必须空腹,体检时提供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梁杰;联系电话:0771-5506265,15878811309。
传真电话:0771-5506256。
附:
广西检察机关2015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人员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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