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是指由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发起的,参加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每年九月份的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录取后到大学深造两年,国家统一发放生活补助,免交学费,毕业即获得公务员编制和到报考岗位工作,岗位有法院、检察院干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及狱警。
政法干警招录计划主要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招录资格条件、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内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所附培养计划表确定的专业、数量等制定招录计划。
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并向社会发布。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并将报名库通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常见问答】:
一、政法干警考试解读
【问1】:政法干警每年招录多少人?
答:2016年招录人数暂未确定。
2015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5577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4042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535人。其中,法院系统277人,检察系统238人,公安系统3483人,司法行政系统1579人;共招收硕士研究生215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2909人,专科生2453 人。
2014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7439人,其中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6186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253人。其中,法院系统374人,检察系统325人,公 安系统5035人,司法行政系统1705人;共招收硕士研究生320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4677人,专科生2442 人。
2013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政法干警9800余人。
2012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政法干警11188人。
可以看出,近三年招录人数呈不断下降趋势。
【问2】:政法干警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答:报名时间一般为8月中旬,由各省市单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具体为:
8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9月,笔试。
11月底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12月底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明年2月底前,入学。
明年2月底前,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分别将工作情况总结对口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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