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报名
11.报考者如何报名?如果有问题,如何进行咨询?
答: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 报考者在2016年8月26日8:00至8月29日18:30前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报名。报名系统将于8月29日18:30暂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数据并由相关部门组织体能测评。9月1日14:30系统重新开启,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9月2日24:00前缴纳报考费,但不再接受新的报名和改报职位。
报考者可通过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阅,或拨打政策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了解招考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网上报名的操作技术等问题,根据本人条件,认真考虑,慎重报考。
请考生务必在8月29日18:30前提交报名信息,否则将无法进行体能测评,失去报考的机会。
12.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答:报考基本步骤包括:
(1)报考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报考说明》,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职位表》、《报考说明》为《公告》的附件。
(2)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6年宁夏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进入报名系统。
(3)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4)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宁夏人事考试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
(5)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6)报考人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7)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司法厅负责。因条件不符合未取得体能测评资格的,报名界面显示“审核不通过”,可以在8月29日18:3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条件基本符合取得体能测评资格的,报名界面显示“未审核”。
(8)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将于8月29日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9)查询资格初审结果。9月1日14:30报名系统重新开启,报考人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条件及体能测评合格者,报名界面显示“审核通过”,资格条件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报名界面显示“审核未通过”。
报名系统重新开启后,仅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和缴费使用,不接受新的报名。已经报名人员不得更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否则报名系统将默认为逾期报名人员,不能参加考试,违反者后果自负。
(10)网上缴费。审核通过人员应于2016年9月2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9月2日18:30前申请并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
(11)结果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3.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写《报名登记表》前,报考人必须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报考说明》,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要注意的是,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务必要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上传本人照片不全的,系统无法提交考生报名信息,招录单位无法进行审核,引起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4.如何了解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
答:为便于报考人了解各职位报名情况,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对各职位每天的考名人数进行公布。
15.报考人能否调整报考职位?
答:报考人在8月29日18:30前可以调整报考职位。8月29日18:30之后不能调整报考职位。如果部分职位无人报考或不足笔试开考比例,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可能统一组织对部分不足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调剂、改报,具体事宜请关注报名网站相关公告。
16.报考人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如何处理?
答:如出现报考人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的情况,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证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楼)查验,查证属实后可以注册报名。盗用他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追究其相应责任。
17.网上报名后因条件不符未取得体能测评资格的,超过8月29日18:30还能报名吗?
答:8月29日18:30后报名系统将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信息,之后不能再报名。考生应当客观理性地了解所报职位资格条件,尽早选择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职位报考,避免选择报名截止日报名(可能出现网络拥堵)。因特殊情况确须当天报名的,应尽可能选择明确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报名,防止因条件不符合未能取得体能测评资格而错过报考机会。
18.已经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在尚未接到“审核通过”信息前能否在网上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答:不能。9月1日14:30报名系统重新开启后,已经报名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否则报名系统将默认为逾期报名人员,不能参加考试,违反者后果自负。
19.体能测评如何进行?
答: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司法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告)。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确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男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通过体能测评合格者,由体能测评组织单位发给体能测评合格证。
20.如果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怎么办?
答: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没有改报或不愿意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弃考。弃考者的报考费将如数退还。
21.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如何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
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分别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于9月2日18:30前到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与职位管理处办理相关减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到现场办理有困难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代办。
22.如果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答:身份证是公务员考试中唯一合法的身份证明证件,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不能出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23.孕妇能否报考?
答:本次招考的所有程序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其中体检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如果报考者为孕妇,体检时将因无法拍摄X光胸片等原因不能及时取得体检合格结论而失去录用资格,且考生要进行体能测评,不适宜孕妇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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