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培养层次招录具体人数减少
本次各培养层次招录人数有差异,与2015年相比,也有变化。具体如下图:
(三)各系统招录具体人数减少
本次各系统招录培养人数有差异,与2015年相比,变化也较大。具体如下图:
四、培养院校减少
本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院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共5所。而2015年招生院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共8所。相比而言,招生培养院校减少3所,具体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广西警察学院。考生要注意其中的变化。
五、笔试大纲、面试形式变化不大
(一)笔试大纲对比分析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因此,笔试大纲与2015年相比,变化并不大。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参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民族加分)÷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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