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流程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面试资格审查
自治区政法机关根据计划录取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同一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该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自治区政法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并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核实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自治区政法机关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周。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自治区政法机关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4.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
六、报考政法干警的优势
参加本次招录考试的考生被录取后,在校期间免收学费,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费。这就意味着,顺利通过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既可以在学历方面得到提升,也可以在顺利毕业后,成为一名公务员。具体为:
被录取人员到有关院校报到时,由录取院校在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上加盖公章,被录取人员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定向培养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培养单位报到后,由定向培养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温馨提示: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8:30至8月31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29日8:30至9月2日18:00。
网上改报职位:
2016年8月29日8:30至8月31日18:00,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9月6日8:30至18:00,对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人员,可在接到自治区政法机关通知后,在网上改报职位。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8:30至面试当天8:30,笔试地点均设在南宁市。
总之,每一次考试都是一次机遇,每一次考试都需要认真去准备、付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您早日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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