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确认
网上报名的程序为:提交报考申请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网上资格初审、报名确认和缴费、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期间,政策咨询和技术咨询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对口负责。
(一)报名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址为http://www.rst.gansu.gov.cn。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日上午8∶30至9月6日18∶00。
(二)确认、缴费
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即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7日18∶00时。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2吋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必须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费(公务员招录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按照甘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和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规定收取,其中研究生教育层次250元(公务员考试报名费150元、教育入学考试100元),本科教育层次(二学位、专升本)175元(公务员考试报名费150元、教育入学考试25元),专科教育层次190元(公务员考试报名费150元、教育入学考试4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19日9∶00以后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招录办联系解决。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内容为:
报考专科层次的人员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科目的考试。
报考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参加《民法学》科目的考试。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科目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二)笔试时间、地点
2016年9月24日(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2016年9月25日(教育入学科目笔试)
上午:9∶00—11∶30《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民法学》
9∶00—12∶00《专业综合Ⅰ》
下午:14∶00—17∶00《专业综合Ⅱ》
本次笔试统一在兰州市设置考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计分办法
(四)公布笔试成绩和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0月下旬,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依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对报考比例达不到1:3的国家级、省级贫困县的职位及警察职位,按国家要求放宽到1:2的比例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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