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录人数变化大
(一)招录总人数减少
今年招录培养73人,与2015年招录培养122人相比,招录总人数减少49名,比2014年的105人减少了32名。以下为2014-2016年招录培养人数变化图。
(二)各培养层次招录范围及人数有变化
本次各培养层次招录有差别,2015年仅本科二学位及法律硕士,2016年则无法律硕士培养层次,除了继续培养本科二学位层级以外,还多出了专科和专升本两个培养层次。此外,其具体人数也必然性产生差异,具体如下图:
(三)各系统招录具体人数减少
本次各系统招录培养人数有差异,与2015年相比,变化也较大。此外,需要提示的是,16年,检察系统没有招录名额。具体如下图:
四、笔试大纲变化不大
本次招录培养考生,笔试包括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所有报考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培养层次确定。报考专科学位培养层次的考生需要参加文化综合考试。报考本科二学位(含专升本)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因此,笔试大纲与2015年相比,变化并不大。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参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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