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务员的提拔制度
1、满年限方可提拔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党政机关干部提拔的年限需求,必须满足年限才可以提拔。同时,十八大后,中组部屡次发文,严格限制越级提拔,堵住了“特殊情况”和“快速上升”的道路。
2、进步的要点在于“交流”
类似于,科员连续提拔至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局长,进而在直线提拔成为副市长,这样的例子是非常罕见的!这类简历即使在中央高层领导中也不普遍。对于99%以上的公务员来说,进步重在交流!因为公务员每一次级别提升都是质变,都是进入新的层次,质变是需要量变累积的,那么量变就是不断的“重用”以及“接班”。所谓“重用”就是指平级交流中由相对不重要的职务任命为相对重要的职务。
举个例子,在一个县里,副处级干部中按照所任职务的重要程度不同又可以分为五个层次,第一层次“县委副书记”,作为党委二号人物,其重要性要在一般的常委之上,在副处级已经做到极限,再进一步就是处级。第二层次:“县委常委”。第三层次“非常委的副县长、公检法一把手”。第四层次“二线岗位,如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第五层次为“副处级调研员”,即是非实职副处级。常规的晋升途径是,提副处,做人大副主任——副县长——入常委——提副书记。
而“接班”是指,在某单位正职领导面临离开岗位的情况下,任免为该领导的一号副手(如常务副局长、县委副书记)。
例如一个比较成功的仕途案例节选:副主任科员(26岁)—工资科副科长(27岁)—工伤科副科长(28岁)—职称科副科长,科长临近退休(29岁)—正科级职称科副科长(30岁)—职称科科长(31岁)—办公室主任(33岁)—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35岁)
可以看出,该干部的提拔一样是直线的!不是在提拔就是在“重用”或者“接班”,没有走一次回头路,也没有遇到“瓶颈”,其实对我们大多数同学来说,保持这样的良性循环就可以成功,如果能够加入适当的公选和遴选则情况会更好。
3、公务员想进步,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说到这里,很多同学会想到背景,比如我爸是李刚之类的事件。但是今天我要说的不是背景,而是一条我们都能满足的因素,就是“政治出身”。政治出身指的是你所入职的机关的行政级别和政治地位,他会决定你的进步速度、交流机会、和领导的接触程度以及未来出路的面。政治出身决定政治前途,背景我们无法决定,但是给自己选择更好的“政治出身”,确实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比如说,省委组织部,在干部提拔至副处级之前,是不设门槛的,而且未来可以分配到几乎所有机关。比如说,省政府办,是和领导接触最密切,很可能得到领导认可和肯定的部门。
四、国考职位表中的细节解读
好多同学比较疑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具体区别在哪?有些人认为区别很大,因为编制就不同!有些人认为主要是工资区别。这里我要解释一下,对于参公管理,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就目前来说,和公务员的差别不大,其区别主要体现在工资计算方式和短期提拔空间上。但是事业单位也有以下的几个相似之处:1、同公务员一样的行政级别体系,而且科级以上的相同行政级别含金量差别不大。2、事业单位一样可以参加公选遴选、考取公务员,公务员也可以参加公选遴选、考取更高级别的事业单位。3、对于地市级单位来说,副科级以上的事业单位干部可以直接调任到所属一级局任职,编制也可以捋顺为公务员编制。
报考,职位名称中的“科员”和“主任科员及以下”又有什么区别?这个职位名称不是一个简单的名字,而是决定了你入职后的行政级别!写着“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岗位,如果本科生入职后定为科员;硕士研究生入职后,直接定为副科级;博士研究生入职后直接定为正科级!其中XX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XX司局“主任科员及以下”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同样的定级方式。而“科员”则是不论博士还是本科,入职后统一定为“科员”!同理也有“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对应的硕士及以上定为“副科级”;本科及以下定为“科员”。各位高学历高考一定要注意这点!
五、国考报考原则
1、对手的质量比数量更重要,不要轻易挑战“限制211院校”的岗位。
2、特殊限制越多的岗位,越容易竞争。多选择有专业限制、户籍限制、应届毕业生限制、三支一扶限制的岗位。
3、竞争比例相差不多的前提下,选择招录人数多的岗位。避免遇上一个学霸而遗恨考场。
4、一定要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符合人生、事业规划的岗位。岗位没有绝对的优劣,只有适合不适合。如果报考了一个你不喜欢的城市,即使岗位再好,工作、生活也不会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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