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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页:多项选择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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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页:论述题 |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21郭某因受人侮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许某的刑事责任。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郭某委托了一名律师代理自己诉讼。对于该律师接受委托、参与诉讼这个问题来说,下述正确的有( )。
A. 该律师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郭某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
B. 可以代郭某出庭参加法庭审理
C. 可以在法庭上与被告人许某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
D. 可以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提出上诉
参考答案:A,B,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法《解释》第五十条可知ABC正确。不选D的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享有上诉权,该律师无权上诉。
22下述各项人员中,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有( )。
A. 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
B. 应当对被告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
C. 应当对被告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个人
D. 成年被告人的近亲属
参考答案:A,B,C
解析:根据最高法《解释》第八十六条,可知ABC正确,另外,除A、B、C以外,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还有:刑事被告人;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另外《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附带民诉成年被告人的亲属自愿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此应理解为其亲属的行为不是义务,而是权利。
2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提出恢复诉讼期间的申诉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A. 只有当事人才可以提出
B. 只有诉讼参与人才可以提出
C. 必须有正当理由和时间限制
D. 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参考答案:A,C,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可知ACD正确。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多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但第八十条仅规定了当事人。
24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物证和书证这样的种类。对于它们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起证明作用的,而书证则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起证明作用的
B. 物证和书证有可能是同一个载体
C. 物证的客观性强,不会被伪造,而书证则易被伪造
D. 物证和书证都有可能被伪造
参考答案:A,B,D
解析:物证并非不会被伪造,而是不易被伪造,故C不选。
2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 )。
A. 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
B. 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可以为他们翻译
C. 应当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布告和其他文件
D. 应当用汉字发布判决书
参考答案:A,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条,可知A、C是正确选项。翻译是“应当”提供,因此不选B;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不一定是汉语,因此不选D。
26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应当( )。
A. 撤销案件
B. 不起诉
C. 宣告无罪
D. 中止审理
参考答案:A,B,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知A、B、C是正确选项。《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没有“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依据是最高法《解释》。
27下列各种人员中,属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 )。
A. 犯罪嫌疑人
B. 自诉人
C. 公诉人
D. 被害人
参考答案:A,B,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可知ABD正确。注意:公诉人不是当事人。
28在人民法院中,有权对符合法定理由的回避申请作出决定的人员和组织有( )。
A. 审判员
B. 合议庭审判长
C. 人民法院院长
D. 审判委员会
参考答案:C,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可知C、D正确。应注意刑事诉讼回避的规格高于民诉,对于符合法定理由的,审判长无权决定(见六机关《规定》第八条),除非审判长是该法院正职院长。
2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的材料可以是( )。
A. 证人证言
B. 逮捕证
C. 起诉意见书
D. 批准逮捕决定书
参考答案:B,C,D
解析:由《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即可得知答案。
30在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件案子中,被告人何某可能被判处死刑,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但是被告人何某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则下列说法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
A.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B. 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
C. 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
D. 人民法院准许后,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或者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
参考答案:C,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和最高法《解释》第三十八条可知CD正确。《解释》第三十八条分两种情况:“一、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注:第三十六条规定了下列情形:①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②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③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适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