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审批事项,经常互为前置条件,互相推诿扯皮。例如,要获得发改委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必须经规划局审批,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提供用地规划条件;要经国土资源局审批,出具《建设用地规划预审意见》;要经环保局审批,出具《环保立项意见书》《环境影响报告书》;要经水利局审批,出具《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要经消防支队审批,出具《消防安全评估审查意见》;要经地震局审批,出具《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报告》和《地震监测环境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报告》;要经人防办审批,出具《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批准文件》;要经国安局审批,出具《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审批意见书》;要经文物局审批,出具《大中型基本建设文物调查报告》等等。再加上一些审批事项必须有中介组织的认证、评估等,可以说审批环节繁杂、审批材料众多、审批时间冗长。根据被调查的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粗略统计,从拿到土地到各种证件手续齐全,具备开工和预售条件,要经过20多个部门单位层层审批,加盖36枚269次公章。不少房地产开发项目申办审批手续,从拿地到开工,至少需要一年半以上时间。
这样的例子似乎不胜枚举。某地一个学校为审批一个项目,连续跑了几个月,先后盖了130多个公章,事情仍然没有跑下来。某地企业的一个房地产项目,经历了7个审批阶段、101个审批环节,盖了81个公章,历时1年零8个月。某地一位65岁的老人,为了筹建一个花木市场,在10余个部门间来回“跑”审批,折腾了86趟,盖了100多个公章。某地一位农民想办一个养鸡场,前前后后盖了270多个公章,跑了两年多,等手续办下来,市场行情已经发生了变化。
材料4:
F镇龙渠村米石厂是一家石料加工企业,因为没有任何环评手续,四月份被环保部门查封,但不久后又继续生产,八月份再次被环保部门查封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然而,环保部门随后又撕掉封条让米石厂继续生产,理由是米石厂也不容易,待剩余石料生产完后再停工。
如此“人性化”的执法,不仅让人啼笑皆非,更让当地村民很受伤。村民们不但要再度忍受粉尘和噪音污染,还要担心会不会有第三次乃至第四次、第五次查封。这一荒唐的案例提醒我们新环保法得到一些地方的有力执行,或几个执法成功的案例,并不代表新环保法的全面胜利,也不表示环保部门执法偏软、难以“硬气”的问题得到有力纠正,执法困境仍然在阻碍着环境保护。
新环保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组织,可以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照理,这是一个能督促环保部门执法、迫使地方政府正视企业污染行为的规定。但实际上,新环保法实施后,环境公益诉讼并不多。这就意味着新环保法的落实,仍主要依赖环保部门的执法,然而,地方环保部门缺乏足够的独立性,仍受制于地方政府。
材料5:
自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中央领导同志率先垂范,各地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引发海内外关注与好评。从改进调查研究到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从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到规范出访活动,从改进警卫工作到改进新闻报道,从严格文稿发表到厉行勤俭节约,八项规定详细具体,令人耳目一新。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过去我们党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断成就伟业,现在我们仍然要用这样的思想来指导工作。吃不穷、穿不穷,计划不到一世穷。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所决定的。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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