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面授 - 团购 - 书城 - 视线 - 模拟考场 - 考友录 - 论坛 - 导航 -
首页考试吧论坛Exam8视线考试商城网络课程模拟考试考友录实用文档求职招聘论文下载
2013中考
法律硕士
2013高考
MBA考试
2013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暖通工程师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英语学习 作文大全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访谈|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公务员考试 > 专业综合I > 模拟试题 > 政法干警 > 国家 > 正文

2013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全真模拟题及答案二

第 1 页:单选题
第 5 页:多选题
第 6 页:简答题、辨析题、法条分析
第 7 页:参考答案

  四.辨析题

  55.【参考答案】(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中止作为量刑情节是应当情节。而不是可以情节。

  (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有两种: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4)犯罪中止之所以从宽处理,是因为行为人客观上减轻了社会危害,而且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变小.刑事责任相应地减轻。

  56.【参考答案】(1)这种说法指出了民法中相邻关系的要旨。

  (2)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3)从主体上看,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从客体上看。相邻关系的客体是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存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过程中所体现的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从内容上看,相邻关系的一方相邻人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则应给予必要的便利。其具体的表现为:相邻土地的通行或占有关系;相邻用水或者排水关系;相邻建筑物范围内的通行关系;相邻房屋的滴水关系:相邻地下物或植物危及安全关系。

  (4)所以“邻里相互方便,不要以邻为壑”的说法体现了民法中的相邻关系。但是,相邻关系并不仅仅指的是邻里之间,其范围很广,还包括了不动产的相邻关系。其处理的原则便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互助团结、公平合理。所以不能“以邻为壑”。  五、法条分析题

  57.【参考答案】(1)本条规定中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的含义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者安危的担忧,向被绑架者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提出财物要求的行为。

  (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是指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者安危的担忧.向被绑架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提出财物以外的其他要求的行为。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因为绑架罪是以被绑架人作为人质向第三人提出要求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强行向被劫持人当场勒索财物的行为,不符合绑架罪的这一要件,而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应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因为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要以绑架罪定罪处罚。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是比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行为更为严重的行为,尽管刑法没有将这种行为作出直接规定,但根据论理解释,当然可以解释到绑架罪当中,所以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58.【参考答案】(1)该条是关于混合过错的法律规定。侵权行为法规定的混合过错属于减轻责任的适用情形。混合过错是指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不仅侵权人有过错,被侵权人也有过错的情形。

  (2)成立混合过错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①过错的混合导致被侵权人一方受有损害:

  ②双方当事人对于损害的发生都存在主观过错,而且二者的过错混合:

  ③损害发生的原因和客观事实也存在混合:

  ④主观过错的混合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

  (3)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混合过错属于被侵权人减轻责任的事由,即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主观过错,则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