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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41.【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含义。《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42.【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刑法》第98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我国的刑法分则中总共规定了四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刑法》第257条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260条规定的虐待罪,《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不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而是公诉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43.【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刑法学理论通说认为.在犯罪构成客观方面中,只有危害行为(犯罪行为)是其必要要件,其他客观方面的要件都是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如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犯罪客体是与犯罪客观方面相并列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是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中的必要要件,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44.【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司法解释的主体。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在我国,有权作出司法解释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45.【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行为人对事物的认识形式。我国《刑法》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规定表明,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行为所引发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有认识的;我国《刑法》第l5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规定表明.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行为所引发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没有认识的;我国《刑法》第219条第2款“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的规定表明,在“应知”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行为所引发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是认识的,所以,行为人对事物的认识形式包括有认识、无认识、推定认识三种,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46.【答案】A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定之债的范围。理论上依债的发生根据分为法定之债(非合同之债)和意定之债(合同之债)。法定之债是以法律规定的事实构成为根据产生的债。即只要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当事人不能约定。无因管理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都不是通过当事人的约定而形成的债,故为法定之债。单方允诺,又称单务约束,是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的意思表示,如悬赏广告、设定幸运奖等。单方允诺属于依靠当事人的意思确定的债,可以作为意定之债,也有的认为属于单独的一种类型。据此,本题的正确选项应当是AB。
47.【答案】BCD。解析:《合同法》第99条第l款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由此看出,法定抵消不要求债务数额必须相同,只要求种类、品质相同、债务到期、债权合法。故所选答案中排除了A项。
48.【答案】AD。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外能够独立承担责任。根据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具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对照选项,某机关人事处和某大学法学院都不具有法人资格,而BC两项都属于国家机关,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属于法人的范畴。答案为AD。
49.【答案】ABC。解析:概括起来,引起债消灭的原因,主要有六种: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履行是最常见的消灭原因,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债的关系消灭(《合同法》第93、94条)。抵销则指二人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履行从而使债的关系归于消灭(《合同法》第99、100条)。提存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履行的,债务人可以把标的物提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的关系(《合同法》第lOl条)。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消灭债的关系(《合同法》第l05条)。混同是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事实(《合同法》第l06条)。由此看出,只有D项混合不是债消灭的方式,而是所有权取得方式添附中的一种情况。故正确选项是ABC。
50.【答案】AD。解析:对于相邻关系纠纷的处理方式,根据具体纠纷不同,采取消除危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适当补偿以及赔偿损失。《民通意见》第l09条规定,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失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该规定,本题选项应为A、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