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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全真模拟题及答案四

第 1 页:单选题
第 5 页:多项选择题
第 6 页:简答题、辨析题、法条分析、案例分析
第 7 页:参考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

  41.【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罪过的表现形式和本质。行为人的罪过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是犯罪主观方面的必要要件。特定的行为构成犯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所以。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是罪过的表现形式,选项AB是正确的。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犯罪的故意与过失是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并应对犯罪负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是因为刑事责任理论认为,对于是否实施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任何正常人都具有进行选择的相对自由。实施或者不实施某一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都是通过人的意识和意志的积极作用,通过相对自由意志的选择和支配来实现的。行为人在相对自由的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选择实施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的犯罪行为,不仅从客观方面危害了社会,而且在主观上也具有犯罪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这就使他对国家产生了罪责。国家据此对行为人认定有罪并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是合乎情理的。也是非常必要的。所以,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当受到谴责,选项C是正确的。在选项D中,所谓“主观归罪”,是指仅仅根据行为人的主观上的犯罪意图就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问其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主观归罪是与客观归罪相对的,客观归罪是指仅仅根据行为人在客观上的行为以及行为对社会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就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问其主观上的罪过。显然,坚持罪过责任原则。反对的不是主观归罪,而是客观归罪。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42.【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转化型抢劫罪及实行犯过限。《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乙在盗窃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乙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甲教唆乙实施盗窃罪,乙的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所以,甲不能成为乙抢劫罪的共犯.但也不能说乙没有实施被教唆的罪,甲构成盗窃罪,而乙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43.【答案】A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根据这一规定,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两种: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44.【答案】ABD。解析:《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A项说法错误。第78条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B项说法错误。第l7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项说法正确。第18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D项说法错误。故选ABD。

  45.【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及其想象竞合犯。根据《刑法》第225条第l项的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甲未获烟草专卖许可,即销售香烟,触犯了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214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甲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120万元,触犯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140条的规定,销售者以假充真,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甲明知是假烟而销售,销售金额120万元,触犯了销售伪劣产品罪。但是,甲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即没有专卖许可,擅自购进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香烟,销售金额120万元。这实际上是数个罪过支配之下实施的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从一重罪定罪处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46.【答案】BC。解析:法人和自然人在享有民事权利上存在如下差异:(1)就特权而言,法人和自然人一般都可以享有.但法人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2)就人格权而言,法人和自然人虽然都可以享有名誉权、荣誉权、信用权。但法人不能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等,当然法人享有名称权,而自然人不能享有名称权;(3)就身份权而言,法人和自然人虽然都可以享有监护权、收养权,但法人不能享有亲属权、配偶权、探望权等;(4)就知识产权而言,虽然法人享有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但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法人不能享有;(5)就继承权而言,法人不能享有继承权,但可以享有受遗赠权。综上所述,答案为BC。

  47.【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商标注册的原则。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所有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完全由其自由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但是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因此.对商标所有人而言,商标注册实行以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D项)。如果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这就是说.对于这种情况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B项),即谁先提出申请,谁就有可能获得商标权。但如果同一天提出申请,商标局则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这种使用在先(A项)并不是商标注册的原则,只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判断。就商标和其使用商品的关系看,商标注册申请只能就一类商品提出一个商标申请。如果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注册申请。如果已经注册的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这就是商标注册的单一性原则(C项)。故本题只有A项不符合题意.

  48.【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担保的设定。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保证、定金、抵押、质押和留置。前四种都是当事人通过合同设定担保,只有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使当事人没有约定.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可以通过留置行使担保权。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C项。

  49.【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赠与行为的特征。赠与行为在民法上体现为赠与合同关系。赠与是指赠与人将其财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的行为。赠与行为的成立不能仅以赠与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为条件,必须有受赠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方可成立赠与行为。因此。赠与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赠与行为成立后,一般情况下,只有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受赠人不负有义务。故赠与行为是单务法律行为。当然.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也有一定的义务,但是受赠人所负的义务也非纯粹的对价义务,不是典型的双务行为。因此.本题选项B、C项符合题意。

  50.【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在转让自己的财产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比法律关系外的第三人优先购买该财产的权利。该权利具有准物权性质,当优先购买权人主张该权利时,转让财产的当事人与第三人的转让行为将归于无效。因此.哪些民事主体享有优先购买权,必须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优先购买权不同于优先受偿权。后者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担保物权人就担保物拍卖的价款比其他普通债权人有优先得到清偿的权利。前者设立的目的在于取得物权,后者在于清偿债务。抵押权人享有的就是优先受偿权,故A项排除。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故合伙人也享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房屋承租人和按份共有人也享有优先购买权。综上.BCD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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